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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聚焦

  •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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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体注音|妙法莲华经(全7卷·对校本)

    妙法莲华经(注音珍藏版)御制大乘妙法莲华经序妙法莲华经弘传序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序品第一方便品第二妙法莲华经卷第二譬喻品第三信解品第四妙法莲华经卷第三药草喻品第五授记品第六化城喻品第七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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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业、企业超时加班问题严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劳动者因拒绝超时加班被辞退,公司是否违法?签订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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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草: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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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关于偷税漏税,这些法律知识要知晓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家税法具有法律权威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人民网对偷税漏税相关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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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搬家公司强迫交易 6名员工获刑 单位被罚50万元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今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强迫交易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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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内部指标”“花钱读名校”......高考招生的这些骗局一定要认清!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花钱可买大学名额”等诈骗信息,切勿轻信蛊惑。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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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2016年是“校园贷”风波最大的一年,负面消息刷爆屏幕。今日,《湖南日报》06版“社会聚焦”《疯狂校园贷,为害大学校园》专门聚焦这一现象;同日,网络红人“十年砍柴”发表微信评论:靠放纵人性弱点挣钱是缺了八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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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校园贷”之三:谁是帮凶

    “孩子填的地址都是学校,电话号码是她妈妈的,你们为什么不征求我们家长意见,就秒放贷款?”为读大四的女儿李颖(化名)遭遇诈骗并欠上贷款一事,李先生质问几家贷款平台。从2019年7月20日至12月上旬,李先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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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有大学生为还贷“捐卵”、打裸条,不惜伤害身体,贷款依然还不清;也有人想去兼职赚钱还贷,却遇到网络赌博;还有人加入放贷团伙,成为帮凶,走上违法之路……陷入“校园贷”,为什么这么难“上岸”?着急“上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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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30 18:51
  • 简体注音|妙法莲华经(全7卷·对校本)

    简体注音|妙法莲华经(全7卷·对校本)

    妙法莲华经(注音珍藏版)御制大乘妙法莲华经序妙法莲华经弘传序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序品第一方便品第二妙法莲华经卷第二譬喻品第三信解品第四妙法莲华经卷第三药草喻品第五授记品第六化城喻品第七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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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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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业、企业超时加班问题严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劳动者因拒绝超时加班被辞退,公司是否违法?签订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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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草: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草: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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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关于偷税漏税,这些法律知识要知晓

    以案说法|关于偷税漏税,这些法律知识要知晓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家税法具有法律权威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人民网对偷税漏税相关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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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搬家公司强迫交易 6名员工获刑 单位被罚50万元

    以案说法|搬家公司强迫交易 6名员工获刑 单位被罚50万元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今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强迫交易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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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有大学生为还贷“捐卵”、打裸条,不惜伤害身体,贷款依然还不清;也有人想去兼职赚钱还贷,却遇到网络赌博;还有人加入放贷团伙,成为帮凶,走上违法之路……陷入“校园贷”,为什么这么难“上岸”?着急“上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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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校园贷”之三:谁是帮凶

    聚焦“校园贷”之三:谁是帮凶

    “孩子填的地址都是学校,电话号码是她妈妈的,你们为什么不征求我们家长意见,就秒放贷款?”为读大四的女儿李颖(化名)遭遇诈骗并欠上贷款一事,李先生质问几家贷款平台。从2019年7月20日至12月上旬,李先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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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3 19:19
  •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2016年是“校园贷”风波最大的一年,负面消息刷爆屏幕。今日,《湖南日报》06版“社会聚焦”《疯狂校园贷,为害大学校园》专门聚焦这一现象;同日,网络红人“十年砍柴”发表微信评论:靠放纵人性弱点挣钱是缺了八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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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11 19:24
  • 李小龙的儿子李国豪究竟是被谁谋杀的?这三个人嫌疑最大!

    李小龙的儿子李国豪究竟是被谁谋杀的?这三个人嫌疑最大!

    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龙于1973年7月20日死在好友丁佩家中,死前无任何征兆,李小龙的突然死亡让所有人震惊,尽管众说纷纭,但是李小龙的死至今还是一个谜团,其好友丁佩几十年来也遭受了巨大的压力,指责和谩骂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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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02 09:11
  •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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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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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业、企业超时加班问题严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劳动者因拒绝超时加班被辞退,公司是否违法?签订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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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内部指标”“花钱读名校”......高考招生的这些骗局一定要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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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2016年是“校园贷”风波最大的一年,负面消息刷爆屏幕。今日,《湖南日报》06版“社会聚焦”《疯狂校园贷,为害大学校园》专门聚焦这一现象;同日,网络红人“十年砍柴”发表微信评论:靠放纵人性弱点挣钱是缺了八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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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有大学生为还贷“捐卵”、打裸条,不惜伤害身体,贷款依然还不清;也有人想去兼职赚钱还贷,却遇到网络赌博;还有人加入放贷团伙,成为帮凶,走上违法之路……陷入“校园贷”,为什么这么难“上岸”?着急“上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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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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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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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总结,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伟大成就、汲取奋进力量,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新征程上不断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开创新局面。这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提升了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出发,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加以推进。鲜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鲜明宣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历史性转变。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勾勒全面依法治国的施工表、路线图,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更加清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等法律,修改立法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全方位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经过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体制机制的许多方面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海事等专门法院建设,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面推进立法公开,立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动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我们以各种创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10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法治中国建设,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这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回顾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进程,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法治中国建设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法治中国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工作中,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 简体注音|妙法莲华经(全7卷·对校本)

    简体注音|妙法莲华经(全7卷·对校本)

    妙法莲华经(注音珍藏版)御制大乘妙法莲华经序妙法莲华经弘传序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序品第一方便品第二妙法莲华经卷第二譬喻品第三信解品第四妙法莲华经卷第三药草喻品第五授记品第六化城喻品第七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法师品第十见宝塔品第十一提婆达多品第十二持品第十三妙法莲华经卷第五安乐行品第十四从地涌出品第十五如来寿量品第十六分别功德品第十七妙法莲华经卷第六随喜功德品第十八法师功德品第十九常不轻菩萨品第二十如来神力品第二十一嘱累品第二十二药王菩萨本事品第二十三妙法莲华经卷第七妙音菩萨品第二十四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第二十五陀罗尼品第二十六妙庄严王本事品第二十七普贤菩萨劝发品第二十八-全卷终-《妙法莲华经》凡七卷、二十八品,后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略称《法华经》、《妙法华经》,是大乘佛教要典之一,在中国佛教史上有着深远影响。妙法,意为所说教法微妙无上;莲华,比喻经典之洁白完美。集大乘思想之大成,会三乘方便、入一乘真实,示一切众生皆能成佛,指归净土,宣扬济世,兼说陀罗尼咒密护,为天台宗等据以立说的主要典籍。此经译文流畅,文字优美,譬喻生动,教义圆满,读诵此经亦是佛弟子最为普遍的修持方法。原校本仅依《乾隆大藏经》本校对,新校注音本以《乾隆大藏经》本对校于《高丽大藏经》本及《永乐北藏》本,并注明了三个藏本之间的差异。根据《乾隆大藏经》大乘五大部外重译经,第0130部,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原藏影印本校正注音,并对校于丽藏本及永乐北藏本。袁铭灿恭诵。句读、注音及诵经音频仅作参考。特此说明。

  •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以案说法|这份劳动者加班法律指南请收好

    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业、企业超时加班问题严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劳动者因拒绝超时加班被辞退,公司是否违法?签订放弃加班费的合同后,公司拒发加班费怎么办?人民网整理了相关法规及典型案例,以作提醒。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张某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故依法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并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重要提醒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安排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既要承担违法后果,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后,能否主张加班费?典型案例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月工资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张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科技公司加班费24000元。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中,某科技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工资报酬权益。故依法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24000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重要提醒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来源:人民网 薄晨棣)

  • 总书记心中的美丽中国·草: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 以案说法|关于偷税漏税,这些法律知识要知晓

    以案说法|关于偷税漏税,这些法律知识要知晓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家税法具有法律权威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人民网对偷税漏税相关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以作提醒。法律规定:什么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哪些属于偷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行为应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逃税会被判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典型案例:吉林“8·20”偷税案2013年,吉林省长春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线索,组成专案组,对吉林省汇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专案组分别到相关医院调取与汇通药业之间的往来账簿、记账凭证、取得的发票、入库单及转款凭证等证据,对该企业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经查,该企业自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共隐匿销售收入(含税)36898万元。因该企业购进货物未全部取得发票,账簿资料不健全难以核实成本及费用,税务机关按规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共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93万元,并计算其应补缴增值税536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5万元、教育费附加161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做出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税款6690万元、加收滞纳金2261万元、罚款3048万元,共计1.2亿元。(来源:人民网 梁秋坪)重要提醒:守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遵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铤而走险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综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大网消息)

  • 以案说法|搬家公司强迫交易 6名员工获刑 单位被罚50万元

    以案说法|搬家公司强迫交易 6名员工获刑 单位被罚50万元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今天,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强迫交易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徐某江等五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律科普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有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的行为。第二,强迫交易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或者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后果,即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以案说法|“内部指标”“花钱读名校”......高考招生的这些骗局一定要认清!

    以案说法|“内部指标”“花钱读名校”......高考招生的这些骗局一定要认清!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花钱可买大学名额”等诈骗信息,切勿轻信蛊惑。高招录取还有哪些诈骗伎俩?人民网梳理了相关典型案件以作提醒。特殊途径可入学?四年求学一场空案情简介:王某的女儿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联系到李某等人。李某等人声称可通过关系,让王某女儿到某知名法律院校插班学习,毕业时可办理该校统招本科毕业证。王某随即答应并付给李某等人巨额钱款。王某女儿入学后,李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女儿提供课表、饭卡等,与统招入学学生无异。然而,四年学业完成后,王某女儿却只收到了伪造的毕业证书,严重影响了王某女儿的毕业、就业。法官提醒: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家长希望通过找关系能够进入高校的心理,精心布下虚假入学的骗局,家长在面临巨额财产损失的同时,考生也失去了四年宝贵的求学时光。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内部指标”“特别绿色通道”,考生及家长应对考生的成绩有正确的认识,不能寄希望于“分不够、钱来凑”的特殊途径。书面承诺不可靠,事不成后退款难案情简介:景某的孩子高考成绩不佳,李某自称认识军队的人,承诺能以三十五万元的价格帮助景某的孩子入读军校。景某向李某支付了近二十万元作为定金后,李某出具了收条,并表示如果事情未办成,除退还定金外,还会补偿五千元。然而,办理入学的事被李某找借口一拖再拖,临近开学也未办成。景某要求退款后,李某也并未退还定金。李某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官提醒:在此类“收钱办事”的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都会出具书面收条或承诺。多数家长认为,对方出具收条后,即使事情未办成也可以退款。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家长这一侥幸心理骗取定金后,以手续繁琐、事情正在办理等为由拖延退款,或又以钱款都已用于“打点关系”等借口拒绝退款。家长应理智对待考生分数,不轻信“花钱即可入学”“事不成即可退款”的骗局。学校资质要看清,莫因心急乱投医案情简介:陈某的孩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介绍,陈某认识了李某。李某称,十五万元就可以让陈某的孩子在北京某知名大学读书。然而,陈某向李某支付了五万元“档案制作费”后,孩子并没有被该大学录取。李某告诉陈某,这所大学今年进不去,但可以先在某学院待一年。陈某听信后,又根据李某的要求,多次向李某支付该学院的学费、上述知名大学的学费以及住宿费等。随后,陈某发现,在上述知名大学和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其孩子的任何信息,随即报警。李某因用类似手段骗取被害人钱款,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官提醒: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以及办学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各种新类型的研修班、成人教育学院等相继成立。部分犯罪分子打着知名高校的旗号,故意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使得考生及家长出现“低分上名校”的错误认知,等到考生入学后,才发现上的是没有正规学籍的研修班等。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学校资质、师资力量等,不给骗子可乘之机。(薄晨棣、王岩、实习生张靓怡)

  •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2016年是“校园贷”风波最大的一年,负面消息刷爆屏幕。今日,《湖南日报》06版“社会聚焦”《疯狂校园贷,为害大学校园》专门聚焦这一现象;同日,网络红人“十年砍柴”发表微信评论:靠放纵人性弱点挣钱是缺了八辈子德的买卖!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校园贷”,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它靠什么盈利?为何让学生沉迷不已,家长痛心疾首?面对这样的现象,国家和部门出台了什么措施监管?其他地方有何值得借鉴的措施?这一笔“青春债”,应该如何去偿还?今日,新湖南客户端特别聚焦,为您详解“校园贷”。记者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学生们:在目前鱼龙混杂、监管还不十分到位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贷款,以免进入高利贷的圈套!科普一下,到底什么是“校园贷”:简单地说,就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的信用贷款。目前来说,校园贷分为三种类别: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从早先的“信用卡”到如今的“校园贷”,针对大学生的金融产品向来是消费金融中走得最快的一员。校园贷解决了部分学生资金紧张问题,促进了校园消费,甚至解决了部分学生创业资金难题,从初衷上来说,“校园贷”应该还是个好东东。它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大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毕竟,又穷又有梦想,还有着可期的光明前景的群体,并不那么多见。今年来,“校园贷”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惨痛:大学生自杀2016年3月9日,郑州市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在校大学生因迷恋赌球深陷校园贷,背负巨额债务,利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借贷近60万元,最终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2016年10月上旬,广西南宁的大学生小陆以做生意为名,通过“校园贷”借款160多万元,却因赌博有90万元无力偿还,留下遗书自杀。惊悚:2000元变80万在哈尔滨上学的女大学生小易(化名) 2016年1月借了一笔2000元的贷款,一环又一环的借贷关系,让她在半年之内欠下80多万元的负债,随着这一数字的不断增长,被公开裸照、被迫休学、藏身在外……无底线:校园贷“裸条”事件“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借条放在胸前,一手拿着手机自拍,然后把照片发给对方从而获得款项或者延迟还款日期……”今年6月,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之前网络盛传的借贷宝裸条借贷风波,10G的裸照与视频被泄露在网上,成为任人肆意下载传播的资源。在湖南,也不断爆出此类消息:2016年5月,20岁湖南在校大学生李代(化名),半年时间里向20余家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余万元,因高额的手续费和利息,他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无力偿还后,冒险借高利贷的李代每天收到的恐吓、威胁信息多达10次,他还被追债的人挟持和软禁在一酒店内。2016年10月,湖南某学院体育专业的大四学生方飞扬(化名)失联,从去年10月左右至今,他通过借用18位同学的个人身份信息,在12家P2P贷款平台上,共借本金和各项费用50多万元。2016年12月4日,岳阳大学生小杨因身份证丢失,疑遭他人冒名借贷,背上上万元的“校园贷”,不得不求助报社。2016年12月10日,《株洲晚报》报道株洲一高校女生受“裸条”借贷威胁…………不可否认,作为消费金融类产品,“校园贷”有其存在的空间。资本的逐利性致使了它的野蛮生长。那么,“黄世仁”一般的“校园贷”,究竟利用一些什么手段来赚钱呢?融360理财师曾根据某校园贷梳理出八项常见费用——1、贷款利息:该平台目前的利率范围为10%-24%。在该平台上借贷的最高年利率设定为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的4倍。2、逾期罚息:发生逾期时,正常利息费用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收取0.05%的逾期罚息,10天以上收取0.1%。3、逾期管理费:发生逾期时,正常借款管理费用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收取0.1%的逾期管理费,10天以上收取0.5%。4、充值费:充值资金0.5%的转账费用,充值费上限100元。5、提现费:提现金额0.3%的提现费,不设上限。6、借款服务费: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收取,借款成功后一次性缴纳。该平台把借款人信用划分为7个等级,最高等级(AA)费率为0%,第四等级(C)费率为2%,最低等级(HR)费率为5%。7、借款手续费:借款成功后,一次性交纳500元的手续费。8、神秘的“代理费”:为扩大业务,圈占“地盘”,校园贷平台一般会设校园代理,这些代理人或中介需要在贷款中抽取提成。释例:以某利息“最低”(仅0.99%)的平台借贷10000元为例——校园贷五宗罪《南方法制报》记者通过采访行业内部人员,梳理出“校园贷”的五宗罪——1、信息审核不严:钱去哪了没人管,形同虚设的贷款审批容易造成在校生的过度超前消费,也间接地将一些学生的负面人格、不良嗜好如欺诈、赌博、沉迷游戏等进行了放大。2、平台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共享无法杜绝同一个学生同时向多家平台申请贷款的情况发生。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最后陷入“利滚利”的死循环。3、实际利率堪比高利贷: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些小平台收取的综合利息高达年化利率30%以上,堪称校园里面的“高利贷”。过高的利息是导致学生逾期还款或者无法还款的重要原因。4、催收方式不当:大多数放贷公司或平台将催收工作外包给催收机构,采取短信、电话甚至上门骚扰或收取高额逾期费用、口头恐吓、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等极端手段,特别是“裸条”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5、用户信息安全存疑:各类分期消费平台为抢占用户市场通常使用粗暴的推广方式,为了冲量冲业绩,“刷用户”是常事,大学生不经意间就“被注册”。校园贷如此“野蛮生长”,原因到底在哪里?其实,《湖南日报》不是第一次关注“校园贷”现象。今年6月17日,《湖南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监管不能坐视“校园贷”无序》一文中指出,“校园贷”的野蛮生长,一方面是大学生有旺盛的消费冲动;另一方面是监管滞后。校园贷作为新兴业态,目前在学校运营几乎是“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各类网贷公司瞅准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的缺失,趁机野蛮扩张、不亦乐乎。市场巨大引发资本逐利去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显示,8.77%的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5.33%、网络贷款占比3.44%。我国目前有2400多万大学生,也就是说每100个就有近9个在使用贷款。另据速途研究院《2015大学生分期消费调查报告》调查结果,61%的大学生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消费。据业内估算,高校每年的借贷、消费分期市场总规模在1000亿元到4000亿元之间。如此巨大的消费市场,成为商家必争之地。隐私数据搜集冲动不可忽视互联网金融对隐私数据搜集的冲动不可轻视。因为信息数据越个人、越隐私,商业价值就越大。做金融消费的校园贷平台,在价值面前“理所当然”地要大肆搜集学生个人、家庭及隐私信息。大学生是未来的社会中坚,他们的信息数据非常有价值,是“未来的金矿”。通常来说,业务过程中搜集的个人隐私信息是企业价值或资本市场估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大学生等群体是正规金融服务未能覆盖的金融压抑群体;二是扭曲的校园贷问题牵涉到社会和市场的交易信任问题,反映出大学生群体未能完全有效享受到防护型保障等公共服务。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用来形容校园的信贷市场再合适不过。还有一句话,“有需要就有市场”,只要这个“又穷又有梦想”的群体一直存在,针对他们的金融产品就会层出不穷。曾经的“卡奴”现象——2004年9月,金诚信和广东发展银行联名发行了首张“大学生信用卡”,此后,工行、建行、招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陆续跟进,大学生信用卡市场逐渐火爆。其间,不少同学刷卡“冲动”消费,一不小心就沦为“卡奴”,有同学甚至依靠申请助学贷款来还卡。各类负面消息层出不穷,与今日“校园贷”人人喊打极为类似。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此后,包括招行、兴业等多家银行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其他银行则也纷纷抬高了大学生信用卡办理门槛。部门发声及时,行业监管有力,而今,有关“信用卡”的负面消息已逐渐减少。“校园贷”乱象已引起行业高度重视高校学生欠下贷款后跳楼自杀、19名学生借贷后集体失联和“裸条”借贷等极端个案陆续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部门和行业的高度重视。2016年4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目前来看,《通知》落实的效果呈现还待时日,公众对校园贷的不信任感还在不断累积。银监会提出“五字方针”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发言人在8月24日举行的网贷监管细则发布会上表示,明确对校园贷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对行业进行规范和引导,对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分类处置的思路,肯定了合规经营公司的合法性,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校园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京东校园白条、蚂蚁花呗等有消费场景业务的公司,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业务。重庆出台“八个不得”8月上旬,重庆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重庆市教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校园网贷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加强整治校园不良网贷。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向学生放贷,必须经家长书面同意。“八个不得”具体包括——一、不得未按规定履行借款人资质审核义务,采取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二、不得向未取得家长、监护人或者其他管理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愿意代为还款的学生发放贷款。三、不得发放用于学生生活学习必需品以外的贷款或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四、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变相发放高利贷。五、不得在校园内以任何形式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六、不得在线上以歧义性语言开展虚假片面营销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借款行为。七、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八、不得有泄漏、恶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其他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圳出台“九条军规”8月30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出台“九项军规”——一是必须做好风险提示,二是必须加强信息审核,三是必须控制借款成本,四是必须审查借款用途,五是必须遵循审慎原则,六是必须保证学生信息安全,七是禁止违规宣传,八是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九是严禁非法催收行为。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等四部门和广深、重庆等地出台的办法和通知,旨在保护学生权益,规范网贷平台,也对校园贷的宣传方式作出要求,同时规定网贷平台不得暴力催收,这对网贷平台特别是校园贷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网贷平台不会放弃3600余万学生的高校市场,校园贷的商业“硝烟”也不会消失,监管部门仍须多留心眼、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应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放贷主体不相同。助学借款的放贷主体是商业银行;而学校贷的放贷主体是互联网渠道。放贷意图不相同。关于学校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最为显着的即是助学借款的首要意图是扶持贫穷大学生顺畅完结学业;而学校贷的首要意图是鼓舞大学生花费。假贷办法不相同。相对别的银行借款来说,助学借款门槛相对较低;而与助学借款比照,学校贷的借款门槛放得更低,而借款手续也更为简洁,也恰是由于这一点,呈现自个身份信息被盗用的事例频见报端。借款危险不相同。助学借款是通过银行处理取得的借款,学校贷却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取得借款,面对的危险也就可想而知。知道放贷主体不相同后,应当有人能想到学校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包含危险不相同。借款利率不相同。助学借款的利率是依照公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并且在校时期免息;可是学校贷就没有这么好了,利率必定是比基准利率高。以上即是校园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的剖析,在此要格外劝诫大学生,不要把校园贷和助学借款混为一体,二者是有很大差异的,并且校园贷的危险也比助学贷危险高,主张大学生慎重对待校园贷。(新湖南客户端综合自人民日报、新华社、湖南日报、中金网、凤凰网、搜狐网、新浪网、每日经济新闻等。)特别声明:以上图片为网络资料图,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朱晓华 整合报道

  • 聚焦“校园贷”之三:谁是帮凶

    聚焦“校园贷”之三:谁是帮凶

    “孩子填的地址都是学校,电话号码是她妈妈的,你们为什么不征求我们家长意见,就秒放贷款?”为读大四的女儿李颖(化名)遭遇诈骗并欠上贷款一事,李先生质问几家贷款平台。从2019年7月20日至12月上旬,李先生维权持续近5个月。人民网此前报道,因为超前消费,大学生欠下贷款,为还贷去捐卵、打裸条,甚至有非法校园贷受害者沦为帮凶。李颖则是因信息泄露受骗,误借了贷款。好在她第一时间告知了父母,最终在父亲据理力争下讨回贷款本息。此案暴露出信息泄露等产生的后果。同样是信息泄露,相比社会人士,大学生群体更易被骗,是骗子眼中待宰的羔羊。大学生被骗走万余元贷款谁泄露了个人信息?2019年10月底,毕业两年的徐明(化名)接到自称“360金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徐明在校园贷平台注册了个人信息,并说出了他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和就读年份等。这名“工作人员”称,为响应国家号召,消除校园贷的危害,平台特地电话回访,要求用户注销账户。如果徐明不注销账户,会影响他的征信,且有安全风险。徐明记得自己没借过校园贷,但当对方说出他个人详细信息后,他就懵了,加了对方QQ,并按对方要求下载了360借条App。该“工作人员”又对徐明说,必须提现后才能注销账户。按照对方的提示,徐明取出19000元,但在该“工作人员”要求转账到指定账户时,他感到不对劲,自行搜索并联系了360借条官方客服。这时客服说,他遇到骗子了,相关诈骗行为与360借条平台无关。徐明随后报警,他被告知,由于没有转账,无法立案。他感到疑惑,“骗子怎么对我个人信息掌握得这么清楚?”徐明回忆,360借条平台客服告诉他,该“借款”申请已无法撤销。如果提前还款,需要结清一年期利息。徐明对此不认可,多次沟通无果后,他在2019年10月22日向黑猫投诉发起投诉。12月,徐明向记者确认该投诉已得到解决。记者1月2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以注销校园贷账户为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例有十几例。“注销校园贷”诈骗案例也屡次见诸媒体报道,有受害者被骗金额达数十万元。与社会经验相对丰富的徐明相比,山东某高校大四女生李颖就没有这么幸运了。2019年7月20日晚,正备战考研的李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声称由于误操作,帮李颖开通了京东VIP会员,需要在当天取消这一操作,否则每月将扣掉她账户680元。若要取消这一操作,需要她打一笔钱,完成后再把钱退给她。李颖没有钱,对方诱导她去京东白条、京东金条、滴滴金融和美团金融等平台申请贷款。滴滴金融拒绝了李颖的申请,京东白条、金条给她放了贷款。李颖在美团金融平台提出申请后,马上金融给她放了贷款。当晚,李颖共贷出14400元,并将这些钱打入该“客服”提供的账户。钱转了,“客服”却消失了,钱并没返回。李颖这时意识到被骗,哭着告诉了父亲。李先生闻讯后立即报警,“警察随即立案调查,发现诈骗分子账户已经没钱了。他们在网警平台发起了通缉。”“骗子为什么知道她的京东账号,以及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李先生认为,女儿个人信息被泄露,平台是有责任的。“注销校园贷”骗局得以实施,信息、隐私泄露是重要一环。记者在下载了几款贷款App后,几天内收到多个非App运营方打来的贷款推销电话和短信。未联系家长就给大学生放贷、办信用卡家长质疑审核不严李先生担心借贷影响李颖的征信,在2019年8月底先替她还清了京东金融、马上金融的借款。不过,李先生随后向黑猫投诉平台投诉京东金融、马上金融等平台。他认为,贷款平台审核不严。李颖的贷款截图。受访者供图最让李先生气愤的是,李颖在相关申请贷款页面上,没有填写职业,通讯地址和居住地址写的都是学校,还留了母亲的手机号,结果,“她一申请,贷款平台几乎是秒放。”李先生称,他和爱人事前均没接到相关贷款平台的电话,对女儿借贷一事未能知情。从事金融行业的李先生给记者发来相关规定,即银监发〔2016〕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六部委明确规定“四个不得”,规定有“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必须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他认为,贷款平台并未遵守六部委“四个不得”要求。李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他质问京东金融客服是否知道李颖没有收入,客服始终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复表示,李颖已经年满18周岁,这笔贷款合规合法。马上金融客服也表示贷款合规合法。正规校园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放贷时,是否应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并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同意?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指出,正规的校园贷机构目前主要指银行以及消费金融公司。对于银行来说,应适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该办法规定:“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在美团金融平台申请贷款后,李颖收到了一张青岛银行信用卡。李先生称,对女儿这张信用卡,他和爱人毫不知情,均没有接到青岛银行的电话。他认为,银行没经过家长同意就办理信用卡的做法涉嫌违规。对消费金融公司而言,肖飒表示,应落实《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应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此,肖飒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便成为必要。那么,目前校园贷机构向学生放贷时主要会进行哪些审核和限制?肖飒介绍,不同机构需要填写的信息略不同,但主要包括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借款金额、第二还款人同意、联系方式等的审核与限制。此外,2017年5月27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开展校园贷的银行应制定完善的校园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认真审核评定贷款大学生资质,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合同规定……银行应及时掌握贷款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评分变化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银行应如何“加强贷前调查评估”,如何做到“认真审核评定贷款大学生资质”?如果不让家长知晓学生借贷行为,不去确认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担保意愿、还款能力,银行如何评估贷款大学生的还款能力?李先生认为,贷款并非李颖自愿,而是受骗了。李颖虽然年满18周岁,但是个学生,没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而且缺乏社会经验。“贷款平台为什么不提前征求家长意见呢?如果有这样的审核环节,骗局往往不会得逞。”“黑猫投诉”平台显示,2019年12月7日,“马上消费金融官微”确认:“我司已和客户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故结案。”李先生也向记者证实,马上金融已退还贷款本息,钱已到账。2019年12月上旬,李先生对记者表示,通过京东金条、白条发放贷款的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和甘肃银行已经退还他贷款本息,钱已到账。给大学生放贷如何评估还款能力、确保风险可控?专家建议事先征求家长意见2019年12月31日,记者致电京东金融在线客服。客服表示,在校大学生申请白条和金条时,平台不会向其父母打电话征求同意。“目前白条服务已向所有京东会员开放申请,激活白条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中国大陆居民,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身份证非临时证件; 3、身份信息、手机号未在其他京东账户上激活过白条。京东金条开通需账户持有人年龄≥18,京东账户完成实名认证,且账户已绑定银行卡,因金条属于信用借款产品,具体能否开通是通过系统综合评估决定的。开通之后金条与白条能否申请借款成功请以页面展示为准。”美团金融客服回复记者称,年满20周岁即可在美团金融平台申请额度,审核流程与其他用户一致,“向在校大学生放款时不会向其父母打电话征求同意。”马上金融客服回电记者称,在校大学生在该公司平台上申请商品分期等业务,须年满20周岁。使用个别金融产品须在18周岁以上。该客服表示,平台没办法与贷款大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也没办法确认申请人填的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从法律上看,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自从事民事活动。但实际上,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正处于养成状态,尚未实际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心智并不成熟。肖飒向人民网记者表示:“我支持大学生借款需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知情同意的做法。在校期间,大学生大多还需要家庭供养,对外发生的任何负债,在其本身不能偿还时,还款责任最终还是需要父母承担。如果借款行为发生前,父母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方已对负债事实知情,则有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无谓的人身伤害、乃至更大的生命及财产损失。”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指出,实践中看,多数为过度借贷所累的大学生,都是先尝试“以贷还贷”,随着债务压力过重无法持续时,再向家庭求助,但往往为时已晚。“从保护大学生群体利益的角度看,与其逾期后让家长来善后,不如事先征求家长同意。这样可以切实控制大学生群体的不合理借贷。”编后语信息、隐私泄露和被盗用等问题由来已久,大学生群体因缺乏阅历,更容易受骗。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中泄露大学生信息,都是骗子的帮凶。此外,为防控大学生借贷的种种风险,家长们强烈呼吁相关机构放贷前征求家长同意。这种心声值得相关监管部门和贷款机构认真考量。 (来源:人民网 陈远丁 席莉莉 实习生邹雅婕) 相关报道(人民直击)聚焦“校园贷”之一:捐卵还贷(人民直击)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聚焦“校园贷”之二:发展下线

    有大学生为还贷“捐卵”、打裸条,不惜伤害身体,贷款依然还不清;也有人想去兼职赚钱还贷,却遇到网络赌博;还有人加入放贷团伙,成为帮凶,走上违法之路……陷入“校园贷”,为什么这么难“上岸”?着急“上岸”者易入赌博歧途“上岸”即还清贷款,欠款大学生被牢牢锁定其中。为了“上岸”,有大学生走上“以赌还贷”歧途。2018年5月,湖南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6名大学生提起公诉。据湖南日报报道,向某某、伍某某等6人大学期间借贷进行非理性消费,加上2017年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债务越滚越大。为了还贷,他们盯上了网络赌博,企图铤而走险靠赌博翻身。6人没能通过赌博“上岸”,反而输得一塌糊涂,更加慌不择路,而后多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网贷。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8月,法院判决6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12万元不等。这几名曾经的大学同窗,从借贷转向赌博、诈骗,最终均深陷囚笼。人民网此前报道,昆明大四女生赵萌(化名)欠下数十万贷款。为赚钱还贷,她在网络搜索“上岸”方法,弹出的广告显示可以教人“日赚千元,快速上岸。”通过广告添加微信后,对方告诉赵萌,赚钱项目是“时时彩”,“她让我下一个APP在里面充钱,我下载了以后才发现是赌博。”那些以“上岸”为名建立的QQ群,瞄准急于还清贷款的人。有急于上岸的网友表示,在寻找兼职时“遇到很多骗子,不是拉你网赌,就是骗钱”。记者以“上岸”为关键词,搜索到一些打着“校园贷上岸”旗号的QQ群。记者申请加入一个名为“大学生上岸群”的QQ群,通过后,发现该群名字却叫“金玉满堂”。全群禁止群成员聊天,只许群主和管理员发消息。一进群,“华人接待管理”“华人注册管理”等几个管理员轮番发来临时消息。记者称想上岸,“华人接待管理”立即发来一个下载App的网址,称这个软件名叫“幸运飞艇”,“首次包赔”。加入多个“上岸”群后记者发现,仅有一个群聊在加入后确实名为“上岸”,其他均与申请加入的群聊名称不一致。在名为“恭喜发财”“信彩盈”等群聊,打开群管理员私信提供的“上岸”链接后,均显示为网络博彩注册页面或App下载页面。对急于“上岸”的人来说,除了遇到进行网络博彩的“上岸群”,还可能遇到其他陷阱。19岁自考生研亚(化名)欠了约两万元贷款。2019年8月1日,研亚加入一个“上岸”群,有人向她推荐一款App,号称“众筹还钱”,参与者需先拿出400元帮其他人还钱。对方告诉她,“然后只要你找过来三个和我们一样负债的人,你就赚钱了。”研亚质疑,“这怎么像传销?”从深陷贷款到成为帮凶“最致命的广告来自学生本身。”一位金融风控行业从业者观察,一些大学生为拿提成,拼命帮贷款机构拉人头,甚至为了完成任务骗同学资料来申请贷款。人民网此前报道,欠下30多万元贷款的赵萌,借的第一笔钱是为办一张1000元健身卡。当时她向同学借钱办健身卡,同学称自己是“爱又米”的校园代理,推荐她贷款。赵萌填了同学的推荐码注册“爱又米”账号,此后一边还款一边又借新款,直到这家平台不再给她放款。2019年12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通告称,杭州信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龙主动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投案。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杭州信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天眼查显示,警方通报中的杭州信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为钱志龙,同时担任“爱又米”所属集团爱财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在昆明某大学城附近的一家贷款公司,赵萌借到7000元,一个多月后要还款两万多,和她对接的贷款公司员工正是大学城的学生。赵萌了解到,还有其他同学欠贷后被迫到这家公司打工,帮公司做宣传、联系客户、催款。贷款逾期后,赵萌被和她对接的学生骗到公司,关了一晚,直到她承诺让父母还钱才放行。今年昆明警方扫黑除恶打掉该放贷团伙,赵萌前去做了笔录,讲述其遭遇。2019年12月5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贵阳花溪大学城校园贷一案。该案中,大学生小高欠下几十万元高利贷,父母卖掉家里的房子为其还债。2018年9月,小高“上岸”不久,又一次接到放贷人的电话。放贷人这次没有向他推销产品,而是请他“帮个忙”,给10%提成。小高对放贷、催收这一套流程了熟于心,从此专门给身边同学放贷,帮人拉生意。2019年5月,该非法校园贷团伙被贵州警方打掉,小高再回到校园,是以犯罪嫌疑人身份指认现场。此案中放贷团伙“头目”郭某原本也是校园贷受害人,亲身经历套路贷后,也想如法炮制“赚快钱”,于是放弃学业,把家当作基地,组织几名同学开始实施套路贷。包括郭某、小高在内的十多名大学生,从昔日非法校园贷受害者成为施害者,沦为犯罪团伙成员。单纯的校园生活,在遇到“校园贷”后可能产生环环“意外”。2019年11月,教育部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指出非法“校园贷”的本质就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人大代表:建议将非法放贷行为纳入刑法打击为什么会有因“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发生?这是否因为助学资金保障不到位或教育不到位?在2018年教育部举行的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回应指出,引发恶性事件的“校园贷”不是国家和金融机构设立的正规的金融产品,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变相的高利贷。教育部曾对此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例是因为在校交不起学费、没有生活费的原因去贷款的,而更多的原因是盲目的超前消费,还有一些是其他个人的因素。”此前,马建斌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经办的,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贷款。大学期间,学生交学费、住宿费有困难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生活费有困难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即使家里再困难,国家也会保障贫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马建斌强调。对于学生在学费、生活费等基本需求之外的消费、培训、创业等需求,教育部门也给予了正视和指导。2017年5月,教育部会同原银监会、人社部下发通知称,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此外,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目前允许向学生发放贷款的正规机构为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表示,除此之外向大学生提供贷款的机构或私人均为“偏门”。实际上,背负上沉重债务负担的大学生,往往是因为超前消费才误入“偏门”,从而与高利贷、套路贷、裸贷、诈骗等负面词汇“绑定”。“建议将非法放贷行为纳入刑法进行规制,从根本上将所有具有经营性质的放贷行为纳入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向人民网记者表示,当前关于校园贷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从刑法层面对非法放贷进行打击,可以从源头解决校园贷乱象。(来源:人民网)编后语从非法校园贷的受害者成为帮凶、诱导更多同学下水,可能涉嫌犯罪。大学生切记不可病急乱投医,以身试法。围绕非法校园贷衍生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应引起重视。相关报道(人民直击)聚焦“校园贷”之一:捐卵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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