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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丨“校园贷”这一笔青春债如何偿还
2016-12-11 19:24:53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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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校园贷”风波最大的一年,负面消息刷爆屏幕。

    今日,《湖南日报》06版“社会聚焦”《疯狂校园贷,为害大学校园》专门聚焦这一现象;同日,网络红人“十年砍柴”发表微信评论:靠放纵人性弱点挣钱是缺了八辈子德的买卖!

    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校园贷”,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它靠什么盈利?为何让学生沉迷不已,家长痛心疾首?面对这样的现象,国家和部门出台了什么措施监管?其他地方有何值得借鉴的措施?这一笔“青春债”,应该如何去偿还?

    今日,新湖南客户端特别聚焦,为您详解“校园贷”。

    记者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学生们:在目前鱼龙混杂、监管还不十分到位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贷款,以免进入高利贷的圈套!

    科普一下,到底什么是“校园贷”:简单地说,就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的信用贷款。

    目前来说,校园贷分为三种类别:

    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

    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

    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从早先的“信用卡”到如今的“校园贷”,针对大学生的金融产品向来是消费金融中走得最快的一员。

    校园贷解决了部分学生资金紧张问题,促进了校园消费,甚至解决了部分学生创业资金难题,从初衷上来说,“校园贷”应该还是个好东东。它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大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毕竟,又穷又有梦想,还有着可期的光明前景的群体,并不那么多见。

    今年来,“校园贷”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报端——

    惨痛:大学生自杀

    2016年3月9日,郑州市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在校大学生因迷恋赌球深陷校园贷,背负巨额债务,利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借贷近60万元,最终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

    2016年10月上旬,广西南宁的大学生小陆以做生意为名,通过“校园贷”借款160多万元,却因赌博有90万元无力偿还,留下遗书自杀。

    惊悚:2000元变80万

    在哈尔滨上学的女大学生小易(化名) 2016年1月借了一笔2000元的贷款,一环又一环的借贷关系,让她在半年之内欠下80多万元的负债,随着这一数字的不断增长,被公开裸照、被迫休学、藏身在外……

    无底线:校园贷“裸条”事件

    “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借条放在胸前,一手拿着手机自拍,然后把照片发给对方从而获得款项或者延迟还款日期……”今年6月,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

    之前网络盛传的借贷宝裸条借贷风波,10G的裸照与视频被泄露在网上,成为任人肆意下载传播的资源。

    在湖南,也不断爆出此类消息:

    2016年5月,20岁湖南在校大学生李代(化名),半年时间里向20余家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余万元,因高额的手续费和利息,他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无力偿还后,冒险借高利贷的李代每天收到的恐吓、威胁信息多达10次,他还被追债的人挟持和软禁在一酒店内。

    2016年10月,湖南某学院体育专业的大四学生方飞扬(化名)失联,从去年10月左右至今,他通过借用18位同学的个人身份信息,在12家P2P贷款平台上,共借本金和各项费用50多万元。

    2016年12月4日,岳阳大学生小杨因身份证丢失,疑遭他人冒名借贷,背上上万元的“校园贷”,不得不求助报社。

    2016年12月10日,《株洲晚报》报道株洲一高校女生受“裸条”借贷威胁……

    ……

    不可否认,作为消费金融类产品,“校园贷”有其存在的空间。资本的逐利性致使了它的野蛮生长。那么,“黄世仁”一般的“校园贷”,究竟利用一些什么手段来赚钱呢?

    融360理财师曾根据某校园贷梳理出八项常见费用——

    1、贷款利息:该平台目前的利率范围为10%-24%。在该平台上借贷的最高年利率设定为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的4倍。

    2、逾期罚息:发生逾期时,正常利息费用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收取0.05%的逾期罚息,10天以上收取0.1%。

    3、逾期管理费:发生逾期时,正常借款管理费用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收取0.1%的逾期管理费,10天以上收取0.5%。

    4、充值费:充值资金0.5%的转账费用,充值费上限100元。

    5、提现费:提现金额0.3%的提现费,不设上限。

    6、借款服务费: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收取,借款成功后一次性缴纳。该平台把借款人信用划分为7个等级,最高等级(AA)费率为0%,第四等级(C)费率为2%,最低等级(HR)费率为5%。

    7、借款手续费:借款成功后,一次性交纳500元的手续费。

    8、神秘的“代理费”:为扩大业务,圈占“地盘”,校园贷平台一般会设校园代理,这些代理人或中介需要在贷款中抽取提成。

    释例:以某利息“最低”(仅0.99%)的平台借贷10000元为例——

    校园贷五宗罪

    《南方法制报》记者通过采访行业内部人员,梳理出“校园贷”的五宗罪——

    1、信息审核不严:钱去哪了没人管,形同虚设的贷款审批容易造成在校生的过度超前消费,也间接地将一些学生的负面人格、不良嗜好如欺诈、赌博、沉迷游戏等进行了放大。

    2、平台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共享无法杜绝同一个学生同时向多家平台申请贷款的情况发生。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最后陷入“利滚利”的死循环。

    3、实际利率堪比高利贷: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些小平台收取的综合利息高达年化利率30%以上,堪称校园里面的“高利贷”。过高的利息是导致学生逾期还款或者无法还款的重要原因。

    4、催收方式不当:大多数放贷公司或平台将催收工作外包给催收机构,采取短信、电话甚至上门骚扰或收取高额逾期费用、口头恐吓、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等极端手段,特别是“裸条”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5、用户信息安全存疑:各类分期消费平台为抢占用户市场通常使用粗暴的推广方式,为了冲量冲业绩,“刷用户”是常事,大学生不经意间就“被注册”。

    校园贷如此“野蛮生长”,原因到底在哪里?

    其实,《湖南日报》不是第一次关注“校园贷”现象。今年6月17日,《湖南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监管不能坐视“校园贷”无序》一文中指出,“校园贷”的野蛮生长,一方面是大学生有旺盛的消费冲动;另一方面是监管滞后。校园贷作为新兴业态,目前在学校运营几乎是“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各类网贷公司瞅准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的缺失,趁机野蛮扩张、不亦乐乎。

    市场巨大引发资本逐利

    去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显示,8.77%的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5.33%、网络贷款占比3.44%。我国目前有2400多万大学生,也就是说每100个就有近9个在使用贷款。另据速途研究院《2015大学生分期消费调查报告》调查结果,61%的大学生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消费。据业内估算,高校每年的借贷、消费分期市场总规模在1000亿元到4000亿元之间。如此巨大的消费市场,成为商家必争之地。

    隐私数据搜集冲动不可忽视

    互联网金融对隐私数据搜集的冲动不可轻视。因为信息数据越个人、越隐私,商业价值就越大。做金融消费的校园贷平台,在价值面前“理所当然”地要大肆搜集学生个人、家庭及隐私信息。大学生是未来的社会中坚,他们的信息数据非常有价值,是“未来的金矿”。通常来说,业务过程中搜集的个人隐私信息是企业价值或资本市场估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大学生等群体是正规金融服务未能覆盖的金融压抑群体;二是扭曲的校园贷问题牵涉到社会和市场的交易信任问题,反映出大学生群体未能完全有效享受到防护型保障等公共服务。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用来形容校园的信贷市场再合适不过。还有一句话,“有需要就有市场”,只要这个“又穷又有梦想”的群体一直存在,针对他们的金融产品就会层出不穷。

    曾经的“卡奴”现象——

    2004年9月,金诚信和广东发展银行联名发行了首张“大学生信用卡”,此后,工行、建行、招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陆续跟进,大学生信用卡市场逐渐火爆。其间,不少同学刷卡“冲动”消费,一不小心就沦为“卡奴”,有同学甚至依靠申请助学贷款来还卡。各类负面消息层出不穷,与今日“校园贷”人人喊打极为类似。

    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此后,包括招行、兴业等多家银行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其他银行则也纷纷抬高了大学生信用卡办理门槛。部门发声及时,行业监管有力,而今,有关“信用卡”的负面消息已逐渐减少。

    “校园贷”乱象已引起行业高度重视

    高校学生欠下贷款后跳楼自杀、19名学生借贷后集体失联和“裸条”借贷等极端个案陆续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部门和行业的高度重视。

    2016年4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目前来看,《通知》落实的效果呈现还待时日,公众对校园贷的不信任感还在不断累积。

    银监会提出“五字方针”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发言人在8月24日举行的网贷监管细则发布会上表示,明确对校园贷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对行业进行规范和引导,对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分类处置的思路,肯定了合规经营公司的合法性,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校园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京东校园白条、蚂蚁花呗等有消费场景业务的公司,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业务。

    重庆出台“八个不得”

    8月上旬,重庆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重庆市教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校园网贷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加强整治校园不良网贷。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向学生放贷,必须经家长书面同意。

    “八个不得”具体包括——

    一、不得未按规定履行借款人资质审核义务,采取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

    二、不得向未取得家长、监护人或者其他管理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愿意代为还款的学生发放贷款。

    三、不得发放用于学生生活学习必需品以外的贷款或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

    四、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变相发放高利贷。

    五、不得在校园内以任何形式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

    六、不得在线上以歧义性语言开展虚假片面营销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借款行为。

    七、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

    八、不得有泄漏、恶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其他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深圳出台“九条军规”

    8月30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出台“九项军规”——

    一是必须做好风险提示,

    二是必须加强信息审核,

    三是必须控制借款成本,

    四是必须审查借款用途,

    五是必须遵循审慎原则,

    六是必须保证学生信息安全,

    七是禁止违规宣传,

    八是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

    九是严禁非法催收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等四部门和广深、重庆等地出台的办法和通知,旨在保护学生权益,规范网贷平台,也对校园贷的宣传方式作出要求,同时规定网贷平台不得暴力催收,这对网贷平台特别是校园贷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网贷平台不会放弃3600余万学生的高校市场,校园贷的商业“硝烟”也不会消失,监管部门仍须多留心眼、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应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

    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放贷主体不相同。助学借款的放贷主体是商业银行;而学校贷的放贷主体是互联网渠道。

    放贷意图不相同。关于学校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最为显着的即是助学借款的首要意图是扶持贫穷大学生顺畅完结学业;而学校贷的首要意图是鼓舞大学生花费。

    假贷办法不相同。相对别的银行借款来说,助学借款门槛相对较低;而与助学借款比照,学校贷的借款门槛放得更低,而借款手续也更为简洁,也恰是由于这一点,呈现自个身份信息被盗用的事例频见报端。

    借款危险不相同。助学借款是通过银行处理取得的借款,学校贷却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取得借款,面对的危险也就可想而知。知道放贷主体不相同后,应当有人能想到学校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包含危险不相同。

    借款利率不相同。助学借款的利率是依照公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并且在校时期免息;可是学校贷就没有这么好了,利率必定是比基准利率高。

    以上即是校园贷和助学借款有何差异的剖析,在此要格外劝诫大学生,不要把校园贷和助学借款混为一体,二者是有很大差异的,并且校园贷的危险也比助学贷危险高,主张大学生慎重对待校园贷。

    (新湖南客户端综合自人民日报、新华社、湖南日报、中金网、凤凰网、搜狐网、新浪网、每日经济新闻等。)

    特别声明:以上图片为网络资料图,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朱晓华 整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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